2021年國家鄉村振興局成立、《鄉村振興促進法》正式頒布,標志著這個將持續30余年的宏大戰略大幕已徐徐拉開。我們認為,短期的工作重心在于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并做好與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此后圍繞鄉村振興20字方針,重點在產業興旺和生態宜居,有序推動鄉村振興各項工作落地,目前各項保障機制也正逐步完善。
1.鄉村振興戰略分三步走,短期工作重點在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鄉村振興戰略的目標:一是到2020年鄉村振興取得重要進展,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重點是脫貧攻堅,目前已完成。二是到2035年,鄉村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三是到2050年,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全面實現。對擺脫貧困的縣設置了5年過渡期,由于832個國家級貧困縣主要是在2017年到2019年摘帽的,未來兩三年的工作重心或主要在于鞏固前期成果,守住防范系統性返貧的底線。
2.鄉村振興的重點在于“產業興旺”和“生態宜居”。產業興旺方面,注重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縣域內城鄉融合發展,以此提高第一產業的附加值率。具體重點工作方向:一是保障糧食安全、打好種業翻身仗;二是推進綠色農業發展;三是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包括農產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開發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一村一品”和“一縣一業”等。生態宜居方面,一是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如提高農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處理能力、繼續推動廁所革命、改善村容村貌等;二是加強鄉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包括道路、自來水、能源和數字化基礎設施等;三是加快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這對實現鄉村振興、避免農村人口空心化而言至關重要。
3.鄉村振興保障機制逐步建立。當前中國城鄉之間在收入、基本公共服務等方面都存在不小差距。鄉村振興和新型城鎮化同步推進盡管并不沖突,但平衡好鄉村振興所需要的人口從農村向城市轉移,與避免農村出現空心化,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鄉村振興的遠期目標,是在2050年全面實現鄉村振興,農業強、農村美和農民富。用30年的時間去實現一個宏大目標,就需要一些制度層面的保障。目前鄉村振興相關的保障機制已逐步建立,《鄉村振興促進法》提供了法律層面的保障,并就政府所主導的財政和金融資源如何向鄉村振興傾斜、如何保障鄉村振興所需的人才做了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