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離不開法治。筆者在農村調研發現:一些干部群眾法治觀念不強、法律素養不高,一些地方落實法治宣傳教育不到位、普法專干變動頻繁、法治人才隊伍缺乏等問題不同程度地存在。鑒于此,需要從不同層面、多個方面強化廣大農村干部群眾的法治觀念,建設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加快培育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良好環境,充分發揮法治助推鄉村振興的效能。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發揮好法治對鄉村振興戰略的保障作用,需要多措并舉,增強農村普法工作實效,推動法治觀念法治意識深入民心。執法司法部門應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日、宣傳周、宣傳月等時間節點,采取多種形式和不同主題,深入田間地頭宣講民法典、刑法、行政處罰法等群眾身邊的常用法律法規,提供法律咨詢。扎實開展“司法救助助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推鄉村振興”專項活動、“鄉村振興 法治同行”活動等,打通法律服務惠民“最后一米”,更好滿足農民群眾對法律服務的需要。
基層黨員干部在化解矛盾糾紛、維護鄉村和諧穩定、統籌提供公共法律服務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鄉村兩級主要負責人應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帶頭為法治鄉村建設做實事。堅持把基層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作為法治鄉村建設的關鍵,增強依法辦事、依法行政的意識,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鄉鎮政府應拿出有力舉措,著力培育并留住法治骨干人才。注重加強基層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等機構的組織隊伍、業務水平和保障能力建設。
充分發揮法治助推鄉村振興的效能,需要調動多方參與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鼓勵城市法律人才向鄉村流動,搭建社會工作和鄉村建設志愿服務平臺,建立健全城鄉、區域、校地之間人才培養、交流、激勵機制。加快基層法治治理研究基地和智庫建設,依托政法類大中專院校,引導法學專家和法律人才深化鄉村治理理論研究。鼓勵鄉鎮企業從業人員特別是企業家積極參與法治鄉村建設。
推進鄉村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缺一不可。鄉村矛盾糾紛有大有小,總體上小的多,大都可以通過發揮村民自治優勢在本村本鄉解決。推進法治鄉村建設,要堅持法治與自治、德治相結合,以自治增活力、法治強保障、德治揚正氣,促進法治與自治、德治相輔相成、相得益彰。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創新群眾工作方法,及時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和問題,建設充滿活力、和諧有序的善治鄉村。
作者: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檢察院 張鵬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