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隨著信息化技術的發展,網格化管理日益成為一種新型社會治理模式。自2013年《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提出“以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方向,健全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以來,網格化管理已經在全國各地大規模推廣開來,在我國社會治理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網格化管理在中國的重要性
所謂“網格化管理”,主要是地方政府以街道、社區為基礎,按一定的地域面積或人口戶數將行政轄區劃分為一個個單元網格進行管理。這種模式的首要特點是將行政轄區劃分為若干單元網格進行“小區域治理”,其管理的區域不局限于傳統的社區,網格化管理的主體往往橫跨多個部門和機構,涉及居委會、業委會、物業公司、消防、工商、公安等。在社會利益分化加劇和經濟改革進入深水區的背景下,這種管理模式可以更為精準地把控和防范各類社會風險,可以作為傳統社區管理的有效補充,符合地方維護基層社會穩定的需求。
在一些地方推行網格化管理的具體實踐中,網格員們不僅需要認真排查各種問題,而且需要積極與網格內的居民進行溝通交流,并對接相關職能部門,協助他們解決困難并滿足群眾需求。從效果上看,這種方式將公共服務問題分解到小網格內進行解決,提高了公共產品供給的規范化與精細化。目前,很多地方的網格化管理實際上將管理和服務的職責合二為一,參與者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社會志愿服務人員,已經不單純是一種管理的方式,開始帶有公共治理的色彩。
按照“街巷定界、規模適度、無縫覆蓋”的原則,網格化管理填補了基層社會治理中的“真空”和“盲區”,在層級上,網格化管理位于街道和社區之下,使得公共服務供給進一步下沉,為全面、充分滿足居民的個性化需求創造了條件。同時,網格化管理重新整合、鏈接了資源,有利于協調居民日益多元化和復雜化的利益訴求。
網格化管理模式的調整完善及其未來走向
以公共服務為導向,增加功能性網格員的設置
社會治理的核心在于解決民生問題。從長遠看,作為微觀治理的一種,網格化管理的導向是明確的,主要目標應該是公共服務,通過提升公共服務的質量來促進人們的公平感和獲得感的提升,進而維護社會穩定。
《民政部關于在全國推進城市社區建設的意見》中提出社區提供社會服務的“四個面向”——面向老年人、兒童、殘疾人、社會貧困戶、優撫對象的社會救助和福利服務;面向社區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務;面向社區單位的社會化服務;面向下崗職工的再就業服務和社會保障社會化服務。因此,我們要以居民的公共服務需求為導向進行網格的劃分和優化配置。特別是大規模增加教育、醫療、看護等功能性網格員的設置,為居民提供多元化的高質量公共產品。同時,需要重視網格員的職業培訓,完善激勵機制,明確網格員的職能和身份屬性,探索建立專職網格員的職業上升通道和所有網格員的薪酬待遇增長機制,保障網格員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網格化管理應注重技術性手段和非制度文化相結合
社區不僅具有地理的或空間的含義,更重要的是,作為一種人的群體,社區的意義體現在其是社會關系、共同價值孕育和產生的場域,包括人們的行為、相互交往、公共關系或促進人與人之間親密關系的社會秩序。社區是由各種禮俗和傳統構成的,它通過守望相助的方式把人們聚合在一起,通過來自家庭和鄰居的非正式的規范約束個人行為。
技術往往表現出極強的“非人情化特征”,它可以使人們產生工具理性,卻無法產生親密的社會價值,它可以影響社會管理創新的發展空間,卻無法決定社會管理的成功與失敗。因此,要避免網格化治理的技術崇拜論,融合地方性社會實踐,即立足地方性結構場域,需要充分考慮和尊重治理的社會基礎。
推進網格化管理需要因地制宜,合理適度
在中國,社區的分化現象較為明顯。網格化管理尤其是網格的劃分需要特別注意到社區本身所具有的差異性特征,充分考量社區的風俗習慣、人口結構、歷史傳統、經濟水平等因素,各地方在網格管理制度、政策特別是對網格化管理績效的考核標準的設計上都要體現出不同網格的差異性,以防止產生形式主義等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