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社會治理不同于傳統城市治理,強調行政層級概念,具有承上啟下的樞紐作用,對上承擔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責任,對下又指導基層一線工作,強調以城帶鄉,具有鮮明樞紐性。城市治理也是抓好市域社會治理的基礎,通過“多規合一”、“綜合執法”改革,形成科學的橄欖型現代城市治理結構,是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基礎。
城市治理問題是典型的復雜系統,往往跨界、關聯、復雜特點突出,設區的市在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和歷史文化保護方面具有更大、更靈活的自主創新探索政策空間以及解決問題的各種資源,市域治理可以通過“多規合一”、“綜合執法”改革的具體部署落實,創新橄欖型城市治理模式,推動形成市域社會治理法治、共治、精治。
與縣域相比,市域社會治理對象更多樣、治理問題更典型、治理體系更完備,可以加強市域層面頂層設計、進行宏觀指導;與省域相比,市域直面基層一線,直面城市治理、社會治理各類問題,需要拿出微觀層面的操作方案和具體解決辦法,如怎樣通過綜合規劃決策與綜合執法監察兩個綜合優化整合政府各條線力量形成橄欖型城市管理模式的城市系統治理、源頭治理格局,并激活市場和社會力量參與城鄉社會共建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