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傳統養老服務供給存在的資源錯配、數量不均、質量不優、效率低下等問題,近年來我國深入實施“互聯網+養老”行動,創新發展智慧養老服務,成效卓著。智慧養老服務模式是利用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可穿戴設備等信息技術手段,構建養老服務線上線下服務平臺,整合各類養老資源,以提高服務的供給能力和效率。
一是提升服務與產品適老性,促進供需有效對接,全面升級智慧手段。加強養老服務信息平臺的標準化與規范化建設,明確各級主體的責權利,以“集中式+分布式”架構平臺數據體系,通過頂層設計在橫向上實現民政、公安、人社、衛計等數據的互聯互通,縱向上實現社區、街道、區級、市級等民政信息的上下貫通。精準調研社會老人與兜底老人的養老服務需求,實時開展老年人能力動態評估,以大數據技術挖掘、匹配老人需求,助推養老服務精準供給。強化智慧養老產品的標準化、適老化設計,對60歲以上老人開展產品使用的常態培訓,全方位提升智慧養老服務與產品的適老性與使用率。
二是改善政府與市場互動性,推動資源優化配置,全面創新供給模式。政府打破品牌連鎖、產權轉讓贈予等制度瓶頸,設立養老服務動態補貼機制,引導養老服務產業化市場化發展。充分培育居家養老服務消費市場,鼓勵養老服務組織品牌化、連鎖化、規模化發展。整合、盤活新舊小區養老服務用房資源,引入養老服務組織開展運營,增加養老服務的有效供給。制定可操作、可落地的養老服務標準,實施“一單一評”式的服務質量精準管控,建立養老服務申請、資格審核、工單管理、服務監督、評價考核的全流程閉環監管機制。
三是提高監督與管理公信力,增強信用立體建設,全面強化頂層設計。逐步引導智慧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和線下養老服務供給方分離,保證平臺監管的公正性。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智慧養老平臺建設和運營,使政府專注于政策制定和平臺監管,保證政府監管的公信力。構建智慧養老服務行業準入退出機制與信用體系,以服務組織信用等級作為準入條件,對于存在嚴重失信的養老服務組織和人員實行懲戒,強制其退出養老服務市場。組建市級養老服務行業監督隊伍,對接市級政府,傳達老人意愿,強化社會監督作用。
四是強化業務與平臺融合性,培養智慧養老人才,全面保障人才供給。加強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信息化能力培訓,培養既熟知一線養老服務業務又具有互聯網平臺管理思維的復合型智慧養老服務人才。充分發揮高等院校和培訓機構的資源優勢,建立多層次多維度的智慧養老服務人才培養機制。營造和諧友好的工作氛圍,落實人才補貼政策,推行職稱晉升分類評審,建立對全市智慧養老服務人才精神和物質并重的長效激勵機制。構建涵蓋住房、養老、戶籍、社保和財政等全方位的智慧養老服務人才的社會保障體系。